1947年5月23日下午5时40分左右发生一起血案,并且震惊了世界。烟台市芝罘区大马路东段南侧,不到三米宽的森林路,两侧是菜地,南部是山岭。这条路随着时代的变迁,已经从烟台地图上消失了。人力车夫杨禄奎在森林路上引车北行,突然一辆中型吉普车飞驰而来。就在两车将迎面相撞之际,杨禄奎急向马路右侧躲避,但吉普车却未减速刹车将杨禄奎连同人力车一起撞倒在地人力车左轮折落,杨禄奎后脑部破裂,脑浆外溢,小腹、两腿均轧碎,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当时14岁的李万槐是山东大众日报社社长匡亚明的勤务员,随匡亚明去烟台出差。他们一行5人住在烟台市政府的招待所。大众日报是中共中央华东局机关报,在战争期间,该报工作人员大都佩枪。5月23日下午,匡亚明让李万槐去大众日报烟台采办处送信。5点半左右,李在返回途中,亲眼目睹了这起血案驾。驶吉普车的美国人闯下大祸后,非但没停车,反而加速逃逸。李万槐立即持枪猛追,并高喊:“轧死人啦,站住!”大概是因为看到李万槐穿着军装、拿着枪,驾驶者停下车,并退到了肇事地点。李万槐赶上去大声吼道:“你轧死人啦,看见没有!”只见开车的那个美国人一声吭,就像没事儿一样。更可恨的是,肇事司机史鲁域琪对杨禄奎不理不睬,坐在驾驶室里无动于衷。此时从车上跳下一只哈巴狗跑到杨禄奎身边舔他头上流出来的血。李万槐见状怒不可遏,上去狠狠一脚,将狗踢进路边的沟里。史鲁域琪听见狗叫,急忙下车,跳下沟去将狗抱上来,放在副驾驶座位上,却对躺在地上血流满面的杨禄奎看都没看一眼.......
这时,正在附近锄地的一位名叫王宝庆的农民赶了过来,李万槐急忙让他守护现场,自己跑回住处向匡亚明报告。匡亚明闻讯,立即叫上警卫员李福兴一起赶到现场。只见肇事者双臂抱在胸前,两腿交叉,身子斜倚在车厢后挡板上,面对躺在地上的伤者,若无其事,毫无愧色。见匡亚明带着警卫员持枪而来,他竟指着躺在血泊中的车夫用生硬的中国话说:“老乡,老乡,他往我车上撞。”匡亚明没理他,弯腰察看车夫伤情后,果断地说:“快送医院抢救!”随即又大吼一声,责令肇事者开车,并让王宝庆坐在车厢里抱住伤者,以防车辆颠簸加重伤势。匡亚明等人将伤者送到法国医院(现烟台山医院),并立即命令李万槐向烟台市政府报告。被撞车夫于当晚11点多在医院身亡。事发后,联总驻烟台办事处代表李普尔百般抵赖,激起了全市人民极大愤怒,大家强烈要求必须严惩凶手。
当晚11点,山东省烟台地方法院拘留了史鲁域琪。为妥善处理这一事件,当时的烟台市长姚仲明先生先后三次与李普尔进行谈判,就死者安葬费用、受难家属抚恤、“联总”向解放区人民道歉等问题达成了协议。5月26日,由我方代表和“联总”一起成立了治丧委员会,为死者杨禄奎扶灵送葬。
起初,美方想按蒋管区的惯例,撞死一个人给抚恤金200-600美元,但姚仲明市长坚持原则,寸步不让,掷地有声的宣布;这是解放区,不是蒋管区。在解放区就要按照解放区的政策。迫使美方上海总部法律顾问达理奇不得不亲自来烟台协商。最终,按照国际标准,美方赔偿抚恤金共计3400美元,折合北海币(解放前解放区最流行的一种货币)255万元。杨禄奎因此被称为“当时中国最值钱的人命”。
同年6月6日,山东省烟台市地方法院成立了临时法庭,公开审理史鲁域琪过失致死人命一案。市长姚仲明监审,美方代表李普尔旁听,来自各界代表300余人参加审判。在铁证面前,史鲁域琪低头认罪。根据被告人悔罪态度,以过失致死人命罪判处史鲁域琪有期徒刑两年。宣判后,史鲁域琪感激涕零并于7月5日向中国人民发表了悔过书。这次特殊审判,展现了解放区人民政府的力量,维护了民族尊严,开创了自鸦片战争以来,废除外国领事裁判权,以中国法律审判外国人的先河。美国人因为撞死一个中国普通苦力而被判刑并且做出公开道歉,在中国历史上这是第一次。老百姓从心里唱出; 解放区的是天明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人民政府爱人民,共产党的恩情说不完
保卫解放区成了老百姓心里的呼声。为了保卫解放区,送子参军,送夫参军。自己节衣缩食,把粮食送给子弟兵。妇女做军鞋时就把老百姓心里话;打败蒋匪军,保卫解放区,绣在了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