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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38年9月18日山东人民 抗日救国军第三军改编后的准确番号
关于1938年9月18日,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改编后的番号,有关资料的写法五花八门:“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五支队”、“八路军山东抗日游击第五支队”、“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
1、历史资料记载的错误,最早发现(仅限于我自己)于《血战八年的胶东子弟兵》一书(胶东新华书店1945年8月1日出版)。由于作者仲曦东(时任东海军分区政委,55少将,建国后历任首任驻捷克大使、外交部副部长)的记忆有误,在撰写“八路军胶东部队抗战简史(代序)”中:……九月十八日,在掖县沙河镇的广场上,集结这一支胶东人民的子弟兵,奉上级的指示,改番号为‘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
2、位于栖霞英灵山胶东烈士陵园的“胶东抗日烈士纪念塔”,由中共胶东区委、胶东军区等单位1945年7月 7日撰写的碑文:“…… 1938年9月18日,三军奉命改名为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事实上,此时“八路军山东纵队”尚未成立。1938年12月,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改为中共山东分局。同年12月27日,中共中央和山东分局才宣布“八路军山东纵队”成立。本月,八路军山东游击第五支队改编为“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五支队”。
3、1995年由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八路军山东纵队史》中,也出现了“八路军山东人民抗日游击第×支队” 的错误,其原因就是该书的编辑没有认真调查研究,不负责任地继承了原有资料中的错误,以讹传讹,一误再误。
4、1938年9月18日,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改编后的准确番号,根据我收集的历史证据是:“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山东游击第五支队”。这个考证结论,今年已经被有关党史、军史部门认可并采用。
研究历史,必须以历史证据为第一要务,“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反复核查,去伪存真,才能够剥丝抽茧,理清真相。切不可急功近利,采取“剪刀+浆糊”式的抄袭,以免误导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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